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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家裝四大貓膩

買的沒有賣的精,可以說是家裝行業的真實寫照。在與家裝公司的博弈中,業主往往是弱勢的一方。雖然隨著各種法規的出台,家裝行業逐漸走向規范,但市場上還是存在不少家裝公司利用業主對裝修的不熟悉侵害業主利益。那業主應該如何應對呢?在此小編總結了目前家裝公司最常見的四大貓膩,並教大家一些應對方法。

揭家裝四大貓膩

Part1:“低開高走”貓膩 利用家裝新規來維權

如果對裝修過的業主進行一個家裝是否超支了的調查,相信絕大多數的業主都會選是。裝修核算價與合同預算差出一大截,在過去是很常見的現象。原因除了是業主主動增項造成的投入增加外,很多時候是由於裝修公司“低開高走”,在預算中故意漏報必要的裝修項目,而在後期通過增項造成超支。

一、“低開高走”貓膩

對很多工薪族來講,買房已經花了大半積蓄,到裝修時已經捉襟見肘了。因此為了省錢,業主往往會選擇報價更低的。為了搶到生意,不少裝修公司往往會以低報價來吸引業主,而後在裝修過程中再加各種額外項目,讓業主不得不為此再支付費用。很常見的情況是,裝修公司開始報的價是4萬,最後結算下來可能8萬都不止。

“低開高走”貓膩

出現增項的情況很多,正常的增項是由業主自己主動提出增加的,而更多的時候是由於裝修公司故意漏項甚至是誘導業主造成的增項。

1、故意漏項

故意漏項

普通的業主對於裝修不是很懂,因此給了裝修公司很多可乘之機。在裝修公司提供的報價單上,很常見的手段就是“報大項漏小項”。即報價單上只包含最基本的施工項目,而像拆牆、打洞、加隔牆、做防水、地面找平等必備的工序不在上面,而裝修時要做這些都得再加錢。

拆招:家裝新規

裝修後期出現各種增項,造成裝修超支,是廣受業主诟病的裝修亂象。針對這種情況,2013年9月商務部發布的《家居行業經營服務規范》》中,就專門對此做出規定。

拆招:家裝新規

新規詳細規定,裝修公司出具工程合同預算報價書,不應在工程項目、工程數量上出現漏報、少報的情況。出現工程項目漏報情況,由裝修公司承擔相應責任;出現工程數量少報情況,若少報金額超過合同金額的8%,超過部分由裝修公司承擔。不過如果是業主在施工過程中有新想法,主動增項的,不屬於8%之列。

小編提醒:新規已經實行兩個多月了,在這段時間裡,據媒體調查,很多裝修業主都對此不是很了解,因此也不知道利用新規來維護權益。因此小編要提醒的是,家裝新規中的這一項是對付裝修公司“低開高走”貓膩的最有利武器。新規能夠讓裝修報價更透明,另一方面業主如果碰到變相增項嚴重的情況,可以利用法規維護權益。

2、誘導增項

誘導增項

裝修項目包括必須做的項目,以及一些可做可不做的項目。裝修公司有時候會通過誘導或變相恐嚇的方式讓用戶增加可做可不做的項目,從而造成裝修超支。比如告知業主某個施工項目大家都做,做了效果會更好等等。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業主聽從建議,增加施工項目,就變成了是“業主主動增加項目”,不屬於新規規定的超支賠付范圍內。

拆招:定好方案不變動

對於這種情況,法規也很難發揮作用,只能靠業主能夠抵住裝修公司的“耳邊風”。在裝修設計階段,業主需做一定功課,與設計師共同商量定好設計方案,而方案一旦定下,開工後,就不要輕易變動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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